根据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做好全区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桂审内〔2010〕222号)精神文件精神,我厅在区直医疗卫生单位开展2008—2010年度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关心、重视和支持内部审计工作优秀领导”评选活动。经民主评议和审核各单位报送的评选资料,我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出区直医疗卫生单位内部审计先进单位2个,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8名,“关心、重视和支持内部审计工作优秀领导”1名,现予公示,公示期6天,有不同意见,请于2011年3月24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自治区卫生厅规划财务处。
联系人及电话:张声源 0771-2835195
附件:1.区直医疗卫生单位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评审名单
2.“关心、重视和支持内部审计工作优秀领导” 评审名单
3.《关于开展区直医疗卫生单位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桂卫规财〔2010〕382号)
自治区卫生厅规划财务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2008—2010年度
区直医疗卫生单位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名单
1.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何结宗
2.广西药科学校 林志君
3.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谢 谨
4.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黄瑞超
5.广西龙潭医院 黄增远
6.自治区江滨医院 余 廉
7.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尹德伟
8.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罗 芾
2008—2010年度
区直医疗卫生单位内部审计先进单位
1.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附件2
2008—2010年度“关心、重视和支持内部
审计工作优秀领导”名单
程一波 广西药科学校校长
附件3
桂卫规财〔2010〕382号
关于开展区直医疗卫生单位内部审计
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总结交流近3年来卫生审计实施转型与发展的先进经验,促进内部审计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做好全区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桂审内〔2010〕222号)精神,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决定开展评选2008至2010年度区直医疗卫生单位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关心、重视和支持内部审计工作优秀领导”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08年至2010年设有专职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和从事专职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内部审计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完善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内部审计职能规定明确。
2.本单位设有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内部审计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并得到单位其他领导重视和支持。单位主要负责人能够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并督促内部审计人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3.内部审计机构能认真贯彻执行《内部审计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程序规范,在促进单位依法经营、完善内控、防范风险、提高效益、严肃纪律和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业绩突出;审计结果有落实;所办审计事项均建立档案;所在单位近3年来未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未出现过审计质量问题。
4.认真贯彻执行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认证制度和后续教育制度。认真、及时上报有关内部审计材料及报表。
5.重视内部审计理论研究,积极总结、推广内部审计工作的先进经验,宣传内部审计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组织内部审计人员积极撰写稿件向有关报刊投稿。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2.热爱内部审计事业,工作积极,忠于职守,开拓进取,树立新理念,探索新模式,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3.努力学习审计业务,积极参加后续教育和理论研讨等活动,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团结同志,坚持原则,为人正派。
5.从事内部审计工作3年以上。
(三)关心、重视和支持内部审计工作优秀领导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2.随时或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积极组织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关心内部审计人员,支持和监督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指导、监督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支持、帮助内部审计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积极开展内部审计人员培训、内部审计理论课题研究等各种活动。重视审计结果利用,促进单位依法经营、完善内控、防范风险、提高效益、严肃纪律和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业绩突出;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团结同志,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三、名额分配
名额分配的原则是,以2009年底区直医疗卫生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数和内部审计人员为基数,按10 %的比率,结合近三年内部审计发展状况和取得成果的情况,评选内部审计先进单位3个,先进工作者9名,“关心、重视和支持内部审计工作优秀领导”2名(分管内部审计工作业绩突出的主要负责人)。
四、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保证评选活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 勇(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副组长:苏 力(驻自治区卫生厅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梁 毅(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成员:王宇(厅人事处处长)、石中根(厅监察室主任)、王建政(厅医政处副处长)、彭跃钢(厅规划财务处处长)、张声源(厅规划财务处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规划财务处。彭跃钢处长兼办公室主任。
五、评选推荐程序
(一)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并填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表,推荐名单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由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之后,提交自治区卫生厅党组审定。
(二)内部审计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向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关心、重视和支持内部审计工作优秀领导”人选,由办公室选择2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自治区卫生厅党组审定。
(三)在区直医疗卫生单位评选活动的基础上,按照自治区审计厅的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由我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全区内部审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四)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条件,认真、扎实地做好评选工作,于2010年12月7日前将下列材料(均要求一式两份)报区卫生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综合性经验交流材料;
2.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经验交流材料;
以上文字材料内容要实事求是,翔实具体,每份材料3000字左右打印(用WORD文档宋体4号字、A4纸)并报送电子版。
3.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2);
4.推荐“关心、重视和支持内部审计工作优秀领导”的单位,须报送所推荐人选的领导内部审计工作业绩材料(格式见附件3)。
六、评选要求
(一)明确目的。
在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内部审计范围内自下而上地开展评选活动,旨在鼓励先进,促进广大内部审计人员发扬爱岗敬业,求真务实精神,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卫生审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二)加强领导。
单位领导要重视、支持审计工作,在单位内部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良好运行机制。各单位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深入调查,评选出内部审计的先进典型。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及传真:(0771)2835195
联系人:张声源
电子邮箱:gcczsy@163.com
邮政编码:530021
单位地址:南宁市桃源路35号 自治区卫生厅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