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全区中医医疗机构继续开展等级医院评审的通知》(桂卫中〔2006〕1号)精神,由自治区中医医院分级管理等级医院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共13人于2010年8月陆川县中医医院进行了二级中医医院的评审。经专家评审后,拟将陆川县中医医院确定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0年11月16日~11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0年11月22日17时前,向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真实可靠、证据确凿,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举报”字样。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0771-2801309 举报信邮寄地址:广西南宁桃源路3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邮编:530021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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